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安徽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促进就业、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维护和谐,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就业和城镇居民增收
实施稳就业提质扩量服务“家门口”就业三年行动,我省就业工作获国家表扬激励。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2.22万人,创历史新高;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0.8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5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4.75万人。
创业安徽建设扎实推进。认定第二批省级创业研究院10家,升级“科大硅谷”等科创众创平台,联合中科大科技商学院开展创业安徽建设专题赴港研修班2期,举办第二届创业安徽大赛等“源来好创业”系列活动。全年共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等各类创业者15万人,支持科研人员等创业者1万人。认定安徽青年创业园4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0亿元。
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实施“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全省累计开发政策性岗位20.92万个(含见习岗位7.67万个)、市场性岗位100多万个。实名登记12.84万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现就业12.27万人,0.55万人参加就业准备活动,就业帮扶率99.89%。招募1128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引导农民工就业,全省农民工总量1988.8万人,其中省内务工1166.4万人,省外务工822.4万人。全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194万人。有意愿的退捕渔民转产就业率动态保持100%。
就业公共服务有序开展。认定1561个充分就业社区,占全省城市社区总数的53.42%。推进“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共为1125家用工服务“白名单”企业解决用工42万人。举办“2+n”招聘会5.3万场次。发挥“三公里”就业圈效用,促进40多万人次就业。建立“四上”企业用工调查制度,首次发布“全省民营企业吸纳就业百强”榜单。监测的2023年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比率为1.34,市场需求略大于供给,供求总体保持平衡。
年末全省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188家,从业人员6.2万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044亿元。成功举办人力资源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峰会。发布制造业和全省重点领域人才需求目录,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880人。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46元,居全国第12位,比2022年度前进一位;增速5.1%,居全国第13位,与全国平均增速持平。
二、社会保险
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合计2662.77亿元,基金支出合计2130.48亿元,基金累计结余合计3924.13亿元。
(一)养老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095.9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6.25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70.55亿元,基金支出2049.47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798.87亿元,其中基金投资运营规模967.59亿元。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687.9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7.0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271.37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16.61万人,比上年末分别增加88.32万人、18.74万人。年末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485.6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1.35万人。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73.09亿元,基金支出1830.08亿元,年末累计结余2688.72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末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407.9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0.81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019.24万人。为全省119.63万名特殊困难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2.07亿元。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7.46亿元,基金支出219.39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110.15亿元。
3.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年末全省有3722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657万人,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余576.7亿元。全省共有29400家机关事业单位157.04万名职工参加职业年金,全年全省职业年金缴费收入228.82亿元,职业年金待遇支出12.78亿元,职业年金累计结余869.12亿元,其中投资运营规模844.63亿元,2019年8月以来全省职业年金基金年均投资收益率5.28%。
4.个人养老金。在合肥市先行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累计开户135万人。
(二)失业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700.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6.85万人。全年共为17.74万名失业人员发放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比上年增加1.59万人。延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顶格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全省累计减征失业保险费48.66亿元,向8602户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3841.8万元;向24.53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2.73亿元,惠及职工509.8万人;向24.95万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4.22亿元;向3.99万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19.18万元。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2.75亿元,基金支出41.00亿元,年末累计结余93.51亿元。
(三)工伤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920.9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2.87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319.22万人。年末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99.23%。全年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65万件。认定(视同)工伤5.75万人,评定伤残等级4.07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7.53万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9.47亿元,基金支出40.01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1.75亿元。
三、人才人事
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26.2万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省共举办70期高级研修班;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4.6万人。通过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为57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认定高级职称;为40名院士发放院士津贴,发放终身享受国务院特贴1246人次。办理发放留学人才证80个、江淮优才卡679张。评选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各120名。创新制定乡村振兴人才评选办法,首批9925人获评乡村振兴人才。
新增110个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批17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年末全省共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3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4个、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82个。全省新招收博士后1342人,累计招收培养博士后9011人。
新建3家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年末全省共有15个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2个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
组织14期专家服务活动,选派141名高层次专家,为种植业、养殖业、乡镇卫生院和各类企业解决难题320多个,培训基层各类人才3760人次。新建1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
技工强省建设深入推进,出台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37条,建立省领导联系技师学院制度。全年共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3.88万人次,其中农民工培训42.85万人次、徽菜师傅培训4.72万人次、创业培训18.25万人次。年末全省累计共有技能人才724.4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17.4万人;共有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75个,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48个,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5个。
首批认定5所高水平技师学院、5所优质技工学校和8所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新批设技工学校4所、技师学院1所,年末共有技工院校91所,在校生24万人。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共招生7.94万人,在校生规模居全国第5位;毕业生5.5万人,面向社会开展培训32.2万人次。
年末全省累计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934家、考评人员2.27万人。全年共有69.3万人次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58.78万人次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20.99万人次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累计评聘特级技师134人、首席技师9人。支持举办省级职业技能竞赛55项。荣获全国人工智能、工业设计、服务型制造、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5项全国一类赛一等奖17个。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我省金牌数居全国第5位。
发布事业单位招聘岗位29700个,其中高校毕业生岗位22058个。积极配合省教育厅招聘编制内公办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1319名,招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1267名,招聘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980名。征集定向招聘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40名。组织评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131名。规范开展表彰奖励。组织实施各类人事考试88项,服务考生148.3万人。
四、劳动关系
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信息平台,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签订电子劳动合同85万份。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全年培育755户非公企业达到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标准,125户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建成运行。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共四档,分别为2060元、1930元、1870元、178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分别为21元、20元、19元、18元。完成1.3万户企业薪酬调查,发布65个职业类别人员工资价位薪酬信息。
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1892件,涉及劳动者77147人,涉案金额21.84亿元。办结争议案件69347件,调解成功率78.38%,仲裁结案率98.82%。完成131个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受理农民工争议案件5774件。开展培树金牌调解组织活动,在全省评选50家金牌调解组织,其中3家受到人社部等部门联合通报表扬。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58万户次,涉及劳动者136.47万人,立案查处各类劳动者违法案件1004件,保障0.67万名劳动者及时拿到工资1亿元。认定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228家,全省各地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153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04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09件。省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投入运行,归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6807万个,实名制入库270.72万人,累计发放工资227.75亿元。
五、行风和基础建设
创新建立“群众呼、提速应”的“民呼我应”机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劳动力市场监管季度测评办法,梳理15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发布30项为企服务清单。积极化解信访矛盾,全省劳动社保类信访事项同比下降4.25%。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不断深化,政务服务好评率达99.9%。
数字人社建设行动全面推进。完成就业领域“一库一平台”建设,支撑“社税统模式”改革实施,推广劳动关系系统应用,拓展人才人事领域平台功能。企业职工退休等11个“一件事一次办”上线。整合汇聚人社365项服务,实现线上办事“一网通办”。建成综合服务平台,推行线下办事“一门综窗”。年末全省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6068万人、电子社会保障卡签发人数4788万人,分别覆盖99%、78.1%的常住人口,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3506万人。全省居民服务“一卡通”集成公共服务207项,实现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95项服务事项“一卡通办”,52项居民服务实现长三角区域“一卡通办”。全省12333受理来电350万个,综合接通率99%。
注:
1.本公报中的有关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据:社保基金收支余为社保基金决算数据,不含省内上解下拨收支但包含全国统筹调剂资金收支;
2.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农民工数量有关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
3.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