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度省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 序号 | 年度任务事项 | 责任单位 | 进展情况 | 完成状态 | 厅内 分工 |
| 1 | 完成7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 省生态环境厅 | 纳入年度治理计划的700个行政村,已有366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 | 序时推进 | 土壤处 |
| 2 | 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开展耕地污染成因排查整治。 | 省生态环境厅 | 组织开展2023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复核。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遥感监测重点建设用地523块。推动池州、合肥等地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工作。 | 序时推进 | 土壤处 |
| 3 | 把“双招双引”与产业集群培育更紧密地结合起来,积极引育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团队,构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产业生态。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 1.研究制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白皮书2024》《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产业招引重点项目库和重点企业清单。 2.深化与工商银行等9家省级银行的战略合作。 3.全面梳理全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博士后工作站,推动符合设站要求的企业申报工作站。 | 序时推进 | 科财处 |
| 4 | 深化“双招双引”模式创新,完善基金招商伙伴体系,广泛开展产业链招商、场景招商、科技招商。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 举行“投资安徽行·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投资峰会”,14个项目现场签约,意向投资总额82亿元。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母基金与8家子基金管理人代表进行了签约,签约金额133亿元。 | 序时推进 | 科财处 |
| 5 | 进一步优化专业化专班工作机制,引导区域间产业链协同,有效防范招商引资中的恶性竞争和潜在风险。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 1.印发《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统计监测暂行办法》。 2.召开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推进会,梳理上半年工作成效,明确下半年目标任务。 | 序时推进 | 科财处 |
| 6 | 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 省生态环境厅 | 1.2024年1月1日起,我省在全域开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类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目前,蚌埠、阜阳、宣城、铜陵、池州、黄山等已陆续开展排污权交易。同时,指导广德市积极参与长三角跨区域挥发性有机物交易。 2.完成2023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核查。 | 序时推进 | 综合处、大气处 |
| 7 | 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 省生态环境厅 | 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签署《和衷共济 勇立潮头——携手推动高水平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宣言》,着力共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共同发布《长三角区域臭氧污染联防联控行动报告》《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方案》,落实苏皖“2 12”、浙皖“2 5”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签署《长三角区域建筑垃圾联防联治合作协议》,联合打击和坚决遏制建筑垃圾跨区域非法倾倒行为。 | 序时推进 | 综合处 |
| 8 | 聚焦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集群建设,集中资源、集中力量、集中攻坚,力争皖北快速形成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 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 | 出台《皖北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皖北新能源产业集群建设推进机制》《皖北新能源产业集群建设综合评估方案》和《2024年皖北新能源产业集群建设工作计划》,推动皖北地区第一支新能源子基金--普洛斯碳中和基金落户宿州市,基金规模10亿元。上半年皖北地区新能源产业落地项目189个,总投资1686.4亿元。 | 序时推进 | 科财处 |
| 9 | 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计划,开展皖北地区空气质量提升攻坚。 | 省生态环境厅 | 提请省政府出台《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和皖北六市空气质量攻坚行动,指导皖北各市细化落实方案。 | 序时推进 | 大气处 |
| 10 | 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加强长江、淮河、巢湖等重点流域排污口“查测溯治”,开展不达标国控断面攻坚。 | 省生态环境厅 | 1.实施不达标断面攻坚行动,着力提升长江、淮河、巢湖、新安江等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整治入河排污口,长江干流97%的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淮河流域63%的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巢湖流域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 2.确定并发布青弋江(宣城泾县段)、长江(马鞍山段)、阊江(黄山祁门段)、佛子岭水库(六安霍山县)、鹭鸶河(安庆岳西县)为第二批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 序时推进 | 水处、 执法局 |
| 11 | 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 | 省生态环境厅 | 制订《安徽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召开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现场会。截至6月底,纳入年度治理计划的1637个农村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838个。 | 序时推进 | 土壤处 |
| 12 |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 省生态环境厅 | 1.指导督促合肥等三个国家级“无废城市”按照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建设工作,指导其他省级“无废城市”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并依据方案有序开展建设工作。 2.有序开展新污染物监测采样工作。 | 序时推进 | 固体处 |
| 13 | 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持续解决好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 | 省生态环境厅 | 1.截至6月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警示片共交办问题388个,已完成整改351个。 2.完成对铜陵、宣城、芜湖、安庆、池州、六安、马鞍山、黄山8个市的省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公开典型案例16个,受理转办信访件1999件。 3.持续开展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整治,共排查餐饮油烟、噪声污染、道路扬尘及恶臭异味问题24789个,完成整改23515个,整改完成率94.86%。 | 序时推进 | 督察办、大气处 |
| 14 |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 省生态环境厅 | 1.制定《安徽省生物多样性保护2024年工作任务清单》,搭建生物多性保护信息化平台。 2.制作发布“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片,指导池州市举办2024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场活动,推荐生物多样性保护合肥模式入选2024年国家19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中国环境报以《皖美万物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整版报道安徽省本底调查工作和7个县区调查成果。 | 序时推进 | 生态处 |
| 15 | 实施皖苏、皖赣长江干流横向生态补偿。 | 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 | 1.皖浙共同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合作区建设,共同设立保护合作发展专项资金。 2.皖苏持续落实长江流域(苏皖段)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改善长江干流和支流水质,稳定和提升断面水质。 3.与江西、江苏就2023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进行了确认。修订《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 | 序时推进 | 科财处 |
| 16 | 有序实施碳达峰行动,支持亳州、合肥高新区开展国家碳达峰试点,支持淮南等地开展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 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 对国家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第一批试点的淮南市、合肥高新区、蚌埠高新区、宁国经开区开展现场调研帮扶。新增选取3个园区(蜀山经开区、凤阳经开区、滁州高新区)开展省级试点。 | 序时推进 | 综合处 |
| 17 | 广泛开展“美丽安徽我是行动者”活动,在全省营造人人减碳、人人节约、人人呵护碧水蓝天的风尚。 | 省生态环境厅 | 1.六五环境日期间,围绕“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全省制作发放宣传产品实物25.49万件,制作网络传播产品164件,开展线下、线上宣传活动765场(次)、52场(次),参与人数分别超26万人次、465万人次。 2.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组织中央驻皖及省内主流媒体赴滁州、宣城市开展以农村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等为主题的伴随式采访。 3.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全省109家设施开放单位完成线下开放433次、参观达1.3万人次。 | 序时推进 | 宣教处 |
| 18 | 突出抓好各级产业专班建设,打造行家里手型现代公务员队伍。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 | 1.积极筹备“人才安徽行中国科大专场活动”。 开展产业专班工作人员线上培训。 2.建立健全赋能市县的服务协调机制和企业诉求办理机制,清单闭环解决各地遇到的困难问题,解决企业问题诉求100余项,做到“市县有求、专班必应”。 | 序时推进 | 科财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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